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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 临床分型 (按临床病情轻重来分型以便于治疗): Ⅰ、轻型:四肢肌力3度以上,可独立行走。 Ⅱ、中型:四肢肌力3度以下,不能行走。 Ⅲ、重型:Ⅸ、Ⅹ和其它脑神经麻痹,不能吞咽,同时四肢无力到瘫痪, 活动时轻度呼吸困难,但不需要气管切开人工呼吸。 Ⅳ、极重型:在数小时至2天,发展到四肢瘫,吞咽不能,呼吸麻痹, 必须立即气管切开人工呼吸。伴严重心血管障碍或暴发型亦并入此型。 Ⅴ、再发型:数月(4~6月)至10多年可有多次再发,轻重如上述症状,应加倍注意,往往比首发重,可由轻型直到重型症状。 Ⅵ、慢性型或慢性炎症脱髓鞘多神经病: 由2月至数月乃至数年缓慢起病, 经久不愈,颅神经受损少,四肢肌肉萎缩明显,脑脊液蛋白持续增高。 Ⅶ、变异型:纯运动型GBS、感觉GBS、多颅神经型 GBS、 纯全自主神经功能不全GBS、其它还有FishEr综合征,少数GBS伴一过性锥体束征和GBS伴小脑共济失调等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