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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福军 / 主任医师 教授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
自虐是一种异常的心理表现,自虐的形成有一些典型的心理条件:
1.依赖心理:强烈的依赖、缺乏独立意识是自虐的心理土壤。而更关键的一点在于,自虐的人在内心深处不愿意独立,这是一种心理上的依赖。
2.对失去爱的恐惧:具有依赖心理的人总是强烈地需要他人的爱,也因此始终处于随时可能失去爱的恐惧之中。只要他们所依恋的对象有一点点冷落或疏远的表现,他们就会立即产生过度的情绪反应,感觉自己被拒绝,担心将会被抛弃,进而对未来感到悲观绝望。在强烈的悲伤和绝望情绪驱使下,冲动行为就很难避免了,其目的是引起关注,借此得到帮助。
3.潜在的攻击性:自虐者尽管在心理上处于弱势,但他们的行为具有潜在的攻击性。人在遭遇挫折或失败时,内心都会产生强烈的动力去解除痛苦、消除障碍。自虐者不能从积极的角度去寻找解决办法,而是通过自我破坏性的行为“威胁、逼迫”他人来关注和帮助自己,以达到继续依赖他人的目的。这样的胁迫行为是另一种意义上的“暴力”,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和危险性,不仅对自己不利,也对他人构成威胁。
怎样才能避免自虐、自伤事件的发生呢?
1.培养独立性
独立与爱并不矛盾。爱的同义词不是依赖、索取,而应是分享、支持与付出。所以,爱一个人,不能培养其对我们的依赖性,而应该让其在爱的滋养下更具有独立能力,更自信、更积极乐观。
2.积极关注
自虐这种消极行为方式的形成与行为人的环境因素有关,这就是行为理论中常说的强化。一种行为,无论好坏,只要其结果使得行为者的某种需要得到满足,缓解了他的痛苦或者为他带来愉快体验,这种行为就有可能再次出现,这就是强化的过程。自虐行为表面上好像令行为者痛苦,但它会带来其他“好处”——吸引父母的注意、得到陪伴与照顾、受到周围人的关注与同情、挽回爱人的心、避免关系破裂等等。由于自虐者的消极行为反复受到强化,于是就固定下来成为一种习惯,只要感觉到有威胁,他们就会采取自虐来应付挫折,试图以此解决问题。因此,在自虐行为刚开始出现苗头的时候,就一定要坚决予以制止,不能因同情可怜而作出妥协;与此相对应的,应该关注和鼓励对方的积极行为,不要在孩子生病、出问题时才去关心他,应该在孩子自己独立完成某事时主动给予夸奖和爱抚。恋人之间也是如此,女人一哭闹男人就妥协,这种解决冲突的方式是有害的,正确的做法是,女人哭闹的时候作冷处理,等双方都冷静下来再商量解决办法,这样,自虐行为就失去了“杀伤力”,两个人之间才能建立起健康、积极、理性的互动关系。良性、积极的关系是爱的健康发展的基础。以爱的名义自虐,既伤害了自己,也伤害了对方。我们拒绝自虐。